性虐待狂
虐待狂人格是一種人格障礙,其特徵是一系列旨在傷害或支配他人的行為。 處理這種行為是很困難的。
虐待狂,這是什麼?
虐待性人格是一種行為障礙(以前歸類為人格障礙:虐待性人格障礙),其特徵是為了支配、羞辱或貶低他人而採取暴力和殘忍的行為。 虐待狂的人以生物、動物和人類的生理和心理痛苦為樂。 他喜歡通過恐怖、恐嚇、禁令來控制他人並限制他們的自主權。
虐待狂症早在青春期就出現,主要發生在男孩身上。 這種障礙通常伴隨著自戀或反社會的人格特徵。
性虐待是對另一個人施加身體或心理痛苦(羞辱、恐怖……)以獲得性喚起和性高潮狀態的行為。 性虐待狂是性癖的一種形式。
虐待狂的個性,跡象
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 (DSM III-R) 虐待狂人格診斷標準是一套普遍存在的對他人的殘忍、攻擊性或有辱人格的行為,從成年早期開始,以重複發生以下事件中的至少四種為特徵:
- 已訴諸殘忍或身體暴力來支配某人
- 在他人面前羞辱和貶低他人
- 以特別嚴厲的方式虐待或懲罰受其命令的人(兒童、囚犯等)
- 玩得開心或享受他人(包括動物)的身體或心理痛苦
- 說謊傷害或傷害他人
- 通過嚇唬別人來強迫他們做他想做的事
- 限制與他們親近的人的自主權(不讓他們的配偶獨自離開)
- 對暴力、武器、武術、傷害或酷刑著迷。
這種行為不是針對一個人,例如配偶或孩子,也不是僅僅為了性喚起(如性虐待)。
《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DSM-5)中性虐待狂的具體臨床標準如下:
- 患者多次被另一個人的身體或心理痛苦強烈喚醒; 喚醒是通過幻想、強烈的衝動或行為來表達的。
- 患者對未經同意的人隨心所欲地行事,或者這些幻想或衝動會導致嚴重的痛苦或乾擾工作、社交場合或其他重要領域的功能。
- 病理已存在≥6個月。
虐待狂,治療
虐待狂的行為很難處理。 大多數情況下,虐待狂的人不諮詢治療。 然而,他們必須意識到自己的病情,才能得到心理治療的幫助。
虐待狂:檢測虐待狂的測試
加拿大研究人員 Rachel A. Plouffe、Donald H. Saklofske 和 Martin M. Smith 開發了一個九個問題的測試來識別虐待狂人格:
- 我取笑別人,讓他們知道我才是主宰者。
- 我從不厭倦給人們施加壓力。
- 如果這意味著我可以控制,我有能力傷害某人。
- 當我取笑某人時,看著他們生氣很有趣。
- 對他人刻薄可能令人興奮。
- 我喜歡在朋友面前取笑別人。
- 看著人們開始爭論讓我興奮。
- 我想傷害那些打擾我的人。
- 我不會故意傷害一個人,即使我不愛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