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精神病藥惡性綜合徵

抗精神病藥惡性綜合徵

它是什麼 ?

抗精神病藥惡性綜合徵是一種以神經水平疾病為特徵的病理。 這種綜合徵通常是服用抗精神病藥或抗精神病藥等藥物時出現副作用的結果。 (2)

這種綜合症與特殊狀態有關,即每個人的存在方式、他的反應和他對環境的行為。

這種病理會導致高燒、出汗、血壓不穩定、肌肉僵硬和自動機功能障礙。


在大多數情況下,最初的症狀會在服用抗精神病藥或抗精神病藥兩週後出現。 然而,與疾病相關的症狀可能會在整個服藥期間出現。

在不連續使用抗帕金森藥物治療後,抗精神病藥惡性綜合徵的病例也被曝光。 (2)


由服用抗精神病藥或抗精神病藥引起的抗精神病藥惡性綜合徵的快速診斷可以減少相關後果。

1 名接受抗精神病藥或抗精神病藥治療的患者中約有 2 至 10 例患有抗精神病藥惡性綜合徵。 這種流行與男性和女性有關,所有年齡段的男性都略佔優勢。 (000)

症狀

抗精神病藥惡性綜合徵與各種臨床特徵有關,例如:(1)

  • 發熱:出現劇烈發熱或持續發熱狀態;
  • 肌肉張力過高:肌肉張力增加;
  • 精神狀態的變化;
  • 血液動力學失調(血液循環失調)


抗精神病藥惡性綜合徵的一個特徵是存在明顯的肌肉僵硬與反射缺失相關:“鉛管”僵硬。 (1)


在這種類型的病理中也可以觀察到生命體徵方面的特徵:(4)

  • 高血壓;
  • 心動過速(心跳加快);
  • 呼吸急促(呼吸急促);
  • 高熱(> 40°),由高燒引起;
  • 過度流涎;
  • 酸中毒(血液酸化,血液 pH 值低於正常水平,介於 7.38 和 7.42 之間。);
  • 失禁。

在此類疾病中也可以看到生物學參數的變化:(4)

  • 血清磷酸激酶和轉氨酶水平較高;
  • 橫紋肌溶解症(橫紋肌內肌肉組織的破壞)。

疾病的起源

抗精神病藥惡性綜合徵的發展源於與服用以下類型的藥物相關的副作用:抗精神病藥和抗精神病藥。

風險因素

抗精神病藥惡性綜合徵發展中最重要的風險因素是使用抗精神病藥或抗精神病藥。 (4)

此外,身體疲憊、煩躁、脫水是增加患病風險的額外因素。

以高劑量、腸胃外形式(通過靜脈內、肌肉內途徑等給藥)或快速增加劑量服用精神安定藥或抗精神病藥的患者發生病理的風險更大。 (4)

預防與治療

這種綜合徵的治療通常是密集的。

停止使用引起疾病的藥物(神經安定藥或抗精神病藥)並集中治療發燒。

可以開具放鬆肌肉的藥物。 此外,基於多巴胺的治療(多巴胺能藥物)通常可用於治療這種病理。 (2)

迄今為止,尚無針對該綜合徵的具體治療方法成為具體證據的主題。

儘管如此,苯二氮卓類藥物、多巴胺能藥物(溴隱亭、金剛烷胺)、丹曲林(肌肉鬆弛劑)和電休克治療的益處已有報導。

對於心肺功能衰竭、腎功能衰竭、吸入性肺炎和凝血功能障礙的患者,需要仔細監測。

此外,可以開具呼吸輔助和透析的處方。

在大多數情況下,抗精神病藥惡性綜合徵患者會完全康復。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遺忘症狀、錐體外系(連同神經系統疾病)、腦部疾病、周圍神經病、肌病和攣縮可能會持續存在。 (4)

在沒有治療的情況下,在停用導致疾病的精神藥物後,抗精神病藥惡性綜合徵一般在 1 至 2 週內治愈。

此外,該綜合徵可能是致命的。

這種疾病的死亡原因是心肺驟停、吸入性肺炎(肺部受累,特徵是液體從胃回流到支氣管)、肺栓塞、肌紅蛋白尿性腎功能衰竭(腎功能衰竭,尿液中存在血液) ,或彌散性血管內凝血。 (4)

與這種病理相關的死亡率在 20% 到 30% 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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