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有針對性的篩查就夠了嗎?

支持或反對妊娠糖尿病的靶向篩查

在懷孕期間,一些女性可能會被發現患有妊娠糖尿病。 世界衛生組織 (WHO) 將這種疾病定義為“一種碳水化合物耐受障礙,導致嚴重程度不同的高血糖症,在懷孕期間發病或首次診斷。 »在目前的篩選條件下, 2% 至 6% 的孕婦會受到影響,但在某些人群中這一比例可能更高。 總的來說,目前的趨勢是流行率增加。 主要危險因素有:超重、年齡、種族、一級糖尿病家族史、妊娠期糖尿病或巨大兒的產科病史、多囊卵巢綜合徵。 妊娠糖尿病會導致母親和孩子的並發症。 它與一個 先兆子癇風險增加剖腹產. 在嬰兒方面, 巨大兒 (出生體重超過 4 公斤)是妊娠糖尿病的主要新生兒後果。

妊娠糖尿病:靶向篩查的選擇

對於她的第一個孩子,Elisabeth 記得已經篩查了妊娠糖尿病,但這次是第二個,她的婦科醫生告訴她不再需要。 顯然,她並不放心:“萬一我們錯過了,結果發現我患有糖尿病怎麼辦?” »,她擔心。 在強制性懷孕檢查、強烈推薦和最後那些不再有用的檢查之間,有時很難導航。 關於妊娠糖尿病篩查,2011 年提出了新的建議。在此之前,所有孕婦都必須在第二個三個月,即閉經的第 2 周和第 24 週之間進行篩查。 這個考試叫 口服誘導的高血糖症 (OGTT), 包括攝入 1 g 葡萄糖後 2 小時和 70 小時的空腹血糖。 現在,此測試僅適用於 未來的母親說有風險. 據說篩選是有針對性的。 關注對象:35 歲以上的女性、BMI 大於或等於 25 的女性、有 1 度糖尿病家族史、上次懷孕期間患有妊娠糖尿病、出生體重大於 4 公斤的孩子(巨大兒)。 同時,降低了高血糖閾值,從而增加了糖尿病患病率。

在沒有風險因素的情況下沒有證明的危險

當我們知道與妊娠糖尿病相關的圍產期並發症(巨大兒、子癇等)時,我們可能想知道 為什麼放棄系統篩查. “我們沒有科學論據可以證明對沒有危險因素的女性進行妊娠糖尿病管理是合理的”,CHRU Lille 的婦產科醫生 Philippe Deruelle 教授解釋說。 換句話說,沒有證據表明在普通準媽媽身上發現的妊娠糖尿病的嚴重程度與有風險的女性相同。 ” 當這些因素結合在一起時,後果可能很嚴重 »,繼續專家。 此外,始終可以在第二個步驟中提供此測試,特別是在第三次超聲波期間的第 7 個月時。 事實上,出於預防而不是懷疑,許多婦科醫生繼續向所有孕婦開 OG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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