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期間的麻醉:為什麼需要它?

我們與婦產醫院的複蘇器一起了解孕婦的鎮痛。

– 讓我們立即定義“麻醉”一詞在這裡並不完全合適。 麻醉是麻醉的一種類型,它涉及施用中樞鎮痛藥以引起意識喪失等。 它在分娩期間極少使用(剖腹產是另一回事)。 其他一切都是麻醉。 我們來談談她。

伏爾加格勒市第五婦產醫院重症監護室主任

分娩時有一些緩解疼痛的心理方法,當女性為這個過程做好充分準備時,她可能根本不會感到疼痛。 還使用物理療法——特殊的淋浴等。 所有這些都旨在實現疼痛緩解(鎮痛)。

至於藥物止痛,有兩種選擇:使用中樞鎮痛藥(麻醉劑)和區域麻醉(硬膜外麻醉、脊髓麻醉,有時是椎旁麻醉)。 硬膜外麻醉是最受歡迎的,因為它具有非常顯著的優勢。 首先,它控制得很好。 其次,它可以進行相當長的時間——最多一天半。

如有必要,允許在硬膜外(硬膜外)空間(脊髓的蛛網膜下)中找到導管(藥物流經的導管)長達三天,這段時間可以進行麻醉。 第三,效率。 順便說一下,這適用於所有類型的區域麻醉。 如果中樞作用的鎮痛藥只改變我們對疼痛的感知,那麼局部麻醉包括完全局部中斷中樞神經系統的疼痛衝動。 讓我用一個燈泡的例子來解釋。 鎮痛劑在這個燈泡上蓋上一層窗簾,它繼續以相同的強度燃燒,儘管我們看到的光強度較低。 區域麻醉增加了燈電路中的電阻,因此它的燃燒較弱。

誰決定在特定情況下使用麻醉? 大多數情況下,醫生是負責分娩的婦產科醫生。 這不是事先指定的,決定是在分娩時直接做出的。 當然,也有女性說:我什麼都害怕,我只會用“硬膜外”分娩。 但相應的心理工作是與他們一起進行的。 在分娩前提前做出麻醉決定是不會發生的。

分娩時,使用止痛藥的客觀原因有很多。 嗯,當然考慮到臨產婦女的要求。 沒有人會違背她的意願做任何事情。

作為一名從事鎮痛治療 12 年的醫生,我是這麼認為的。 如果現代技術可以讓您避免不愉快的感覺,為什麼不應用它們。 區域性止痛方法對兒童絕對無害,原因很簡單:藥物不會注入血液。 它被引入母親脊柱的硬膜外腔,隨後被破壞。 孩子不明白。 如果一切順利,沒有禁忌症,那麼這種方法也不會對母親造成任何傷害。

分娩期間的脊髓麻醉也很少使用。 這也是一種局部麻醉方法,其中局部麻醉劑不是注入硬膜外腔,而是直接注入脊髓。 這裡的麻醉力比硬膜外麻醉大,起效的速度也快得多,但缺點是不能在脊椎間隙留置導管,藥物是同時注射的。 因此,這種方法僅適用於分娩的最後階段,如果宮縮非常疼痛。 順便說一下,這裡註射一次藥物的效果可持續長達四個小時(硬膜外 – 長達一個半小時​​)。 我再說一遍,只有在產婦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做出決定。

誰首先需要麻醉? 他們總是試圖麻醉早產——因為一切都發生得很快,女人沒有時間準備,因此她的痛閾值更高。 緩解疼痛也讓媽媽的身體得到放鬆,寶寶出生時更舒適。

年輕的初產婦也總是試圖減輕疼痛。 此外,麻醉的原因是存在生殖器外病變,動脈高血壓。 好吧,從倫理的角度來看,緩解疼痛的原因是分娩死胎。

局部麻醉方法的優勢在於,在麻醉之後,女性不需要“走開”。 意識和呼吸都沒有任何變化。 在分娩後的兩個小時內,女性就可以開始履行她的母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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