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
威廉詹姆斯

意志行為. 慾望、想要、意志是每個人都知道的意識狀態,但不受任何定義的約束。 我們渴望去體驗、去擁有、去做各種我們此刻沒有體驗、沒有、沒有做過的事情。 如果對某事的渴望,我們意識到我們渴望的對像是無法達到的,那麼我們只是渴望; 如果我們確信我們的願望目標是可以實現的,那麼我們希望它能夠實現,並且它要么立即執行,要么在我們執行了一些初步行動之後執行。

我們渴望的唯一目標,我們立即,立即實現,是我們身體的運動。 無論我們渴望體驗什麼感受,無論我們為之奮鬥什麼,我們都只能通過為我們的目標做一些初步的動作來實現它們。 這個事實太明顯了,因此不需要例子:因此我們可以把唯一直接的外在表現是身體運動的命題作為我們研究意志的起點。 我們現在必須考慮執行意志運動的機制。

意志行為是我們有機體的任意功能。 到目前為止,我們所考慮的動作屬於自動或反射動作類型,此外,執行這些動作的人(至少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執行這些動作的人)沒有預見到這些動作的意義。 我們現在開始研究的運動,有意識地成為慾望的對象,當然,是在充分意識到它們應該是什麼的情況下進行的。 由此可見,意志運動代表有機體的衍生功能,而不是主要功能。 為了理解意志的心理學,這是必須牢記在心的第一個命題。 反射、本能運動和情緒都是主要功能。 神經中樞是這樣構成的,某些刺激會導致它們在某些部位放電,而第一次經歷這種放電的人會體驗到一種全新的體驗現象。

有一次,我和年幼的兒子在月台上,一列特快列車轟隆隆地駛入車站。 站在月台邊緣不遠處的男孩,被火車嘈雜的樣子嚇壞了,渾身發抖,開始斷斷續續地呼吸,臉色蒼白,開始哭泣,最後衝到我身邊,摀住了臉。 毫無疑問,孩子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驚訝,就像對火車的移動感到驚訝一樣,而且無論如何,他的行為比站在他旁邊的我更驚訝。 當然,在我們經歷過幾次這樣的反應之後,我們自己就會學會期待它的結果,並開始預測我們在這種情況下的行為,即使這些行為仍然像以前一樣不由自主。 但是,如果在意志行為中我們必須預見該行為,那麼只有具有先見之明的存在才能立即執行意志行為,而不會做出反射或本能的動作。

但是我們沒有預言的天賦來預見我們可以做出什麼樣的動作,就像我們無法預測我們將體驗到的感覺一樣。 我們必須等待未知的感覺出現; 同樣地,我們必須做一系列不由自主的動作,才能找出我們身體的動作是由什麼組成的。 我們通過實際經驗知道可能性。 當我們偶然、反射或本能地做了一些動作,並在記憶中留下了痕跡後,我們不妨再做一次這個動作,然後再有意識地去做。 但是,如果我們以前從未做過某個動作,我們是不可能理解的。 所以,有意識的、隨意的動作出現的第一個條件是,在我們以不自覺的方式反复做出與它們相對應的動作之後,留在我們記憶中的想法的初步積累。

關於運動的兩種不同觀點

關於運動的想法有兩種:直接的和間接的。 換句話說,要么是身體運動部位本身的運動觀念,即我們在運動的那一刻意識到的觀念,要么是我們身體運動的觀念,只要這種運動是可見的,我們聽到的,或者只要它對身體的其他部位有一定的影響(打擊,壓力,抓撓)。

運動部件的直接運動感覺稱為動覺,對它們的記憶稱為動覺。 在動覺的幫助下,我們意識到我們身體的成員相互交流的被動運動。 如果你閉著眼睛躺著,有人悄悄地改變了你的手臂或腿的位置,那麼你就會意識到你的肢體的位置,然後你可以用另一隻手臂或腿重現這個動作。 同理,一個人在夜裡突然醒來,躺在黑暗中,也知道自己身體的位置。 至少在正常情況下是這樣。 但是,當我們身體成員的被動運動感覺和所有其他感覺都消失時,我們就會出現 Strümpell 描述的一種病理現象,一個男孩只保留右眼的視覺感覺和左眼的聽覺感覺耳朵(在:Deutsches Archiv fur Klin。Medicin,XXIII)。

“病人的四肢可以以最有活力的方式移動,而不會引起他的注意。 只有當關節,尤其是膝關節出現異常強烈的異常拉伸時,患者才會有隱隱約約的緊張感,但即便如此,也很少能以準確的方式定位。 通常,我們蒙著病人的眼睛,帶著他在房間裡走來走去,把他放在桌子上,讓他的胳膊和腿擺出最奇特的姿勢,顯然是極其不舒服的姿勢,但病人甚至對此毫無懷疑。 當我們從他的眼睛上取下手帕時,很難描述他臉上的驚訝,我們向他展示了他的屍體被帶到的位置。 直到在實驗過程中他的頭垂下時,他才開始抱怨頭暈,但他無法解釋其原因。

隨後,從與我們一些操作相關的聲音中,他有時開始猜測我們對他做了什麼特別的事情……肌肉疲勞的感覺他完全不知道。 當我們蒙上他的眼睛並要求他舉起雙手並保持在那個位置時,他毫無困難地做到了。 但是一兩分鐘後,他的手開始顫抖,並且不知不覺地放下了,他繼續聲稱他把它們握在同一個位置上。 他的手指是不是被動地一動不動,他都察覺不到。 他不斷地想像自己的手在握著又鬆開,而實際上卻是一動不動。

沒有理由假設存在任何第三種運動觀念。

因此,為了做出自主運動,我們需要在腦海中喚起與即將到來的運動相對應的直接(動覺)或中介想法。 此外,一些心理學家建議,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了解肌肉收縮所需的神經支配程度。 在他們看來,在放電期間從運動中樞流向運動神經的神經電流會產生一種不同於所有其他感覺的特殊感覺。 後者與向心流的運動有關,而神經支配的感覺與離心流有關,沒有一個運動是我們在精神上預期的,而不是在它之前的感覺。 神經支配的感覺,可以說,表明必須用多大的力量來完成一個給定的動作,以及進行它時最方便的努力程度。 但是許多心理學家拒絕神經支配感覺的存在,當然他們是對的,因為沒有可靠的論據來支持它的存在。

當我們做同樣的動作時,我們實際體驗到的不同程度的努力,但與阻力不同的物體有關,都是由於來自我們的胸部、下巴、腹部和身體其他部位的向心電流,交感神經收縮發生在這些部位。 當我們付出的努力很大時,肌肉。 在這種情況下,不需要注意離心電流的神經支配程度。 通過自我觀察,我們確信在這種情況下,所需的張力程度完全由我們在來自肌肉本身、它們的附件、相鄰關節和咽部總體張力的向心流的幫助下決定,胸部和整個身體。 當我們想像某種程度的張力時,這種與向心流相關的複雜感覺集合構成了我們的意識對象,以一種精確而清晰的方式向我們準確地表明我們必須用什麼力來產生這種運動,以及產生這種運動的阻力有多大。我們需要克服。

讓讀者試著將他的意志指向某個動作,並試著注意這個方向是由什麼組成的。 除了代表他做出特定動作時所體驗到的感覺之外,還有其他的東西嗎? 如果我們在精神上將這些感覺與我們的意識領域隔離開來,我們是否仍然可以使用任何可感知的符號、裝置或引導手段,使意志能夠以適當的強度來支配適當的肌肉,而不會將電流隨機引導到有肌肉嗎? ? 隔離這些在運動最終結果之前的感覺,而不是得到一系列關於我們的意志可以引導電流方向的想法,你的頭腦中將有一個絕對的空白,它會被沒有內容填充。 如果我想寫彼得而不是保羅,那麼在我的筆運動之前,我會想到我手指的一些感覺、一些聲音、一些紙上的符號——僅此而已。 如果我想念 Paul 而不是 Peter,那麼在發音之前,我會思考我聽到的聲音以及舌頭、嘴唇和喉嚨的一些肌肉感覺。 所有這些感覺都與向心流有關。 在這些給意志行為可能的確定性和完整性的感覺的思想與行為本身之間,沒有任何第三種心理現象存在。

意志行為的構成包括對行為實施這一事實的某種同意要素——決定“讓它去吧!”。 對我和讀者來說,毫無疑問,正是這個元素表徵了意志行為的本質。 下面我們將仔細看看“就這樣吧!” 解決辦法是。 目前我們可以把它放在一邊,因為它包含在所有的意志行為中,因此並不表示它們之間可以建立的差異。 沒有人會爭辯說,例如,用右手或左手移動時,它在性質上是不同的。

因此,通過自我觀察,我們發現,運動之前的心理狀態僅存在於運動前關於它將產生的感覺的觀念,加上(在某些情況下)意志的命令,根據該意志,運動並且應該進行與之相關的感覺; 沒有理由假設存在與離心神經電流相關的特殊感覺。

因此,我們意識的全部內容,構成它的所有材料——運動的感覺,以及所有其他感覺——顯然都是外周起源的,主要通過外周神經滲透到我們的意識區域。

搬家的終極理由

讓我們把我們意識中直接在馬達放電之前的那個想法稱為運動的最終原因。 問題是:是否只有直接的運動觀念可以作為運動的原因,或者它們也可以是中介的運動觀念? 毫無疑問,直接的和間接的運動想法都可以成為運動的最終原因。 雖然在我們剛開始熟悉某個動作時,當我們還在學習產生它時,直接運動的想法就會在我們的意識中出現,但後來情況並非如此。

一般來說,可以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直接的運動觀念越來越多地退入意識的背景中,我們越是學會產生某種運動,中介的運動觀念就越多。它的最終原因。 在我們的意識領域,我們最感興趣的想法起著主導作用; 我們努力盡快擺脫其他一切。 但是,一般來說,直接的運動想法並不重要。 我們主要對我們的運動所針對的目標感興趣。 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目標是與給定運動在眼睛、耳朵、有時在皮膚、鼻子和上顎引起的印象相關的間接感覺。 如果我們現在假設這些目標之一的呈現與相應的神經放電密切相關,那麼事實證明,對神經支配的直接影響的想法將同樣延遲意志行為的執行就像我們上面所說的那種神經支配的感覺。 我們的意識不需要這個想法,因為它足以想像運動的最終目標。

因此,目的的觀念越來越多地佔據了意識的領域。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動覺確實出現了,它們會如此專注於活生生的動覺,並立即超越它們,以至於我們沒有意識到它們的獨立存在。 當我寫作時,我以前沒有意識到看到字母和手指的肌肉緊張是與我的筆運動的感覺分開的東西。 在我寫下一個詞之前,我聽到它好像它在我的耳朵裡響起,但沒有再現相應的視覺或運動圖像。 這是由於運動跟隨他們的心理動機的速度。 認識到要實現的某個目標,我們立即激活與實現該目標所需的第一個動作相關的中心,然後像反射性地執行動作鏈的其餘部分(參見第 47 頁)。

讀者當然會同意,這些考慮對於意志的迅速和果斷的行為是完全有效的。 在它們中,只有在行動的最開始,我們才訴諸意志的特殊決定。 一個男人對自己說:“我們該換衣服了”——他立刻不由自主地脫掉了他的長袍,他的手指像往常一樣開始解馬甲的釦子等等; 或者,例如,我們對自己說:“我們需要下樓” - 並立即起床,走,抓住門把手等,完全由 uXNUMXbuXNUMXb 的想法指導與一系列相關的目標連續生起的感受直接導致它。

顯然,當我們將注意力集中在與之相關的感覺上時,我們必須假設我們為某個目標而努力,會在我們的動作中引入不准確和不確定性。 例如,我們越能在圓木上行走,就越不注意腿的位置。 當視覺(介導)而不是觸覺和運動(直接)感覺在我們的腦海中占主導地位時,我們會更準確地投擲、接球、射擊和擊球。 將我們的眼睛對準目標,手本身就會將你投擲的物體傳遞給目標,專注於手的動作——你不會擊中目標。 索斯加德發現,他可以更準確地確定一個小物體的位置,通過用鉛筆尖觸摸視覺,而不是通過觸覺運動動機。 在第一種情況下,他看著一個小物體,在用鉛筆觸摸它之前,閉上了眼睛。 第二次,他閉著眼睛把東西放在桌子上,然後把手從上面移開,試圖再次觸摸它。 在第二種情況下,平均誤差(如果我們只考慮具有最有利結果的實驗)為 17,13 毫米,在第一種情況下僅為 12,37 毫米(對於視覺)。 這些結論是通過自我觀察得出的。 通過什么生理機制執行所描述的動作是未知的。

在第十九章中,我們看到了不同個體的繁衍方式是多麼的千差萬別。 在屬於“觸覺”(根據法國心理學家的說法)生殖類型的人中,動覺觀念的作用可能比我所指出的更為突出。 一般來說,我們不應該期望不同個體之間在這方面有太多的一致性,並爭論他們中的哪一個是給定心理現象的典型代表。

我希望我現在已經闡明了必須在運動之前並確定其自願特徵的運動理念是什麼。 這不是產生特定運動所必需的神經支配的想法。 它是對感官印象(直接或間接——有時是一連串的動作)的心理預期,這將是給定動作的結果。 這種心理預期至少決定了他們將成為什麼樣的人。 到目前為止,我一直在爭論,好像它也決定了會採取特定的行動。 毫無疑問,許多讀者不會同意這一點,因為通常在意志行為中,顯然,有必要在對運動的心理預期中添加意志的特殊決定,即對做出的運動的同意。 我至今擱置的這個意志決定; 它的分析將構成我們研究的第二個重點。

意念動作

我們必須回答這個問題,它的可感結果的想法本身是否可以作為運動開始之前的運動的充分理由,或者運動之前是否還應該有一些額外的心理元素,形式為決定、同意、意志的命令,還是其他類似的意識狀態? 我給出以下答案。 有時這樣的想法就足夠了,但有時額外的心理因素的干預是必要的,其形式是在運動之前做出特殊的決定或意志命令。 在大多數情況下,在最簡單的行為中,這種意志的決定是不存在的。 更複雜的情況我們稍後會詳細考慮。

現在讓我們來看一個典型的意志行為的例子,即所謂的意念行為,在這種行為中,運動的思想直接導致後者,而沒有意志的特殊決定。 每次我們一想到動作就立即毫不猶豫地執行它,我們執行的是一種意念動作。 在這種情況下,在運動的想法和它的實現之間,我們沒有意識到任何中間的東西。 當然,在這段時間裡,神經和肌肉中會發生各種生理過程,但我們是絕對沒有意識到的。 我們剛剛有時間思考我們已經執行過的動作——這就是自我觀察在這裡給我們的全部。 卡彭特(據我所知)首先使用了“ideomotor action”這個表達方式,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他提到了一些罕見的心理現象。 事實上,這只是一個正常的心理過程,沒有被任何外在現象所掩蓋。 在談話中,我注意到地板上有一根別針或袖子上有灰塵。 在不打斷談話的情況下,我拿起一根針或灰塵。 我不會對這些行為做出任何決定,它們只是在某種感知的印象和一種在腦海中快速湧現的運動想法的印像下進行的。

我也是這樣,坐在桌邊,不時把手伸到面前的盤子上,拿一顆堅果或一串葡萄吃。 我已經吃完晚飯了,在午後的熱烈交談中,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但是看到堅果或漿果,以及可能會吃掉它們的短暫念頭,顯然是致命的,在我身上引起了某些動作. 當然,在這種情況下,這些行動之前沒有任何意志的特殊決定,就像我們生命中每一小時都充滿的所有習慣性行動一樣,這些習慣性行動是由外部以如此速度流入的印象引起的。我們通常很難決定是否將這個或那個類似的行為歸因於反射或任意行為的數量。 根據 Lotze,我們看到

“當我們寫作或彈鋼琴時,許多非常複雜的樂章很快就會相互替換; 喚起我們這些運動的每一個動機都被我們意識到了不超過一秒鐘; 這段時間間隔太短,無法在我們身上喚起任何意志行為,除了普遍希望連續產生一個接一個的動作,這些動作對應於這些心理原因,這些心理原因在我們的意識中如此迅速地相互替代。 通過這種方式,我們進行所有日常活動。 當我們站著、走路、說話時,我們不需要為每個單獨的動作做出任何特殊的意志決定:我們只根據我們的思想過程來執行它們”(“醫學心理學”)。

在所有這些情況下,我們似乎都在不停地行動,毫不猶豫地在我們腦海中沒有相反的想法。 要么我們的意識中除了運動的最終原因之外什麼都沒有,要么有一些東西不會干擾我們的行動。 我們知道在寒冷的早晨在沒有暖氣的房間裡起床是什麼感覺:我們的天性會反抗這種痛苦的磨難。 許多人可能每天早上在床上躺一個小時,然後強迫自己起床。 我們想當我們躺下,我們起床多晚,我們白天必須完成的職責將如何受到影響; 我們對自己說:這是鬼知道它是什麼! 我終於要起來了!” ——等等。但是溫暖的床太吸引我們了,我們又一次推遲了不愉快時刻的發生。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如何起床? 如果允許我根據個人經驗來評判他人,那麼我會說,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會在這種情況下崛起,沒有任何內部鬥爭,也無需求助於任何意志決定。 我們突然發現自己已經起床了; 忘記了炎熱和寒冷,我們半睡半醒地在我們的想像中勾勒出各種與來日有關的想法; 忽然一個念頭閃過:“巴斯塔,撒謊就夠了!” 與此同時,沒有出現相反的考慮——我們立即做出與我們的想法相對應的動作。 由於清楚地意識到冷熱感覺的對立面,我們因此在自己身上引起了一種猶豫不決,使我們的行動癱瘓了,起床的慾望在我們心中仍然是一個簡單的慾望,沒有變成慾望。 抑制動作的念頭一消除,原來的念頭(需要起床)立刻引起相應的動作。

在我看來,這個案例包含了慾望心理學的所有基本要素的縮影。 事實上,在這部著作中發展出的整個意志學說,在本質上,是由我在對從個人自我觀察中得出的事實的討論中得到證實的:這些事實使我確信我的結論是正確的,因此我認為它是多餘的用任何其他例子說明上述規定。 顯然,我的結論的證據被破壞了,只是因為許多運動想法沒有伴隨相應的行動。 但是,正如我們將在下面看到的那樣,在所有這些情況下,與給定的運動觀念同時,意識中存在著使第一個觀念的活動癱瘓的其他觀念。 但是,即使動作由於延遲而沒有完全完成,它仍然是部分執行的。 以下是 Lotze 對此的評價:

“跟隨台球運動員或看著擊劍運動員,我們用手做出微弱的類似動作; 受教育程度低的人,在談論某事時,不斷地做手勢; 饒有興致地閱讀某場戰鬥的生動描述,我們感到整個肌肉系統都在微微顫抖,彷彿我們在所描述的事件中。 我們開始想像運動越生動,運動觀念對我們肌肉系統的影響就越明顯。 它減弱到一組複雜的無關想法,填充我們的意識區域,從它取代那些開始傳遞到外部行為的運動圖像。 最近風靡一時的“讀心術”,本質上是通過肌肉收縮來猜測思想:在運動觀念的影響下,我們有時會違背自己的意願產生相應的肌肉收縮。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以下命題是相當可靠的。 運動的每一個表像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引起相應的運動,當它沒有被與我們意識領域中的第一個表象同時的任何其他表象延遲時,它會最明顯地表現出來。

意志的特殊決定,即它對正在進行的運動的同意,出現在必須消除這最後一種表現的阻礙影響時。 但是讀者現在可以看到,在所有更簡單的情況下,都不需要這個解決方案。 <...> 運動不是某種特殊的動態元素,必須添加到我們意識中出現的感覺或思想中。 我們感知到的每一種感官印像都與某種神經活動的興奮有關,而這種興奮必然伴隨著某種運動。 可以說,我們的感覺和思想是神經電流的交叉點,其最終結果是運動,並且幾乎沒有時間在一條神經中出現,就已經交叉到另一條神經中。 步行意見; 意識本質上不是行動的先決條件,而後者必須是我們“意志力”的結果出來。 但是這種特殊情況不是一般規範。 在這裡,對行為的阻止是由相反的思想潮流進行的。

當延遲被消除時,我們會感到內心的解脫——這是額外的衝動,是意志的決定,多虧了意志的行動。 在更高層次的思考中,這樣的過程不斷發生。 在不存在這個過程的情況下,思想和運動放電通常連續不斷地相互跟隨,沒有任何中間的心理行為。 運動是感覺過程的自然結果,無論其質量內容如何,無論是在反射的情況下,還是在情感的外部表現和意志活動中。

因此,意念運動行為並不是一個例外現象,其重要性必須被低估,並且必須尋求特殊的解釋。 它適用於有意識行為的一般類型,我們必須以此為起點來解釋那些在意志的特殊決定之前發生的行為。 我注意到,運動的停止和執行都不需要特別的努力或意志的指揮。 但有時逮捕和執行行動都需要特別的意志力。 在最簡單的情況下,頭腦中一個已知想法的存在會導致運動,另一個想法的存在會延遲它。 伸直你的手指,同時試著想像你在彎曲它。 一會兒你會覺得他有點彎曲,雖然他沒有明顯的動作,因為他實際上一動不動的想法也是你意識的一部分。 把它從你的腦海裡拿出來,想想你手指的動作——不費吹灰之力就已經由你完成了。

因此,一個人在清醒時的行為是兩個相反的神經力量的結果。 一些難以想像的微弱神經電流,穿過腦細胞和纖維,刺激運動中樞; 其他同樣微弱的電流乾預前者的活動:有時會延遲,有時會加劇,改變它們的速度和方向。 最後,所有這些電流遲早都必須通過某些運動中心,而整個問題是哪些:在一種情況下,它們通過一個,在另一種情況下——通過其他運動中心,在第三種情況下,它們相互平衡這麼久。 另一個,對於外部觀察者來說,它們似乎根本沒有通過運動中心。 但是,我們不能忘記,從生理學的角度來看,一個姿勢、一個眉毛的移動、一個嘆息,與身體的運動是同一個動作。 國王的面容變化有時會對一個臣民產生致命一擊一樣令人震驚的效果。 我們的外向運動是伴隨著我們思想驚人的失重流動而產生的神經流的結果,不一定是突然和浮躁的,也不一定因其粘糊糊的性格而引人注目。

故意行動

現在我們可以開始了解當我們有意識地採取行動時,或者當我們的意識面前有幾個對像以相反或同樣有利的選擇形式出現時,我們會發生什麼。 思想的對象之一可能是一個運動的想法。 它本身會引起運動,但某些思想對像在特定時刻會延遲它,而另一些則相反,有助於其實施。 結果是一種內心不安的感覺,叫做優柔寡斷。 好在大家都太熟悉了,但是卻完全無法形容。

只要它繼續下去並且我們的注意力在幾個思想對象之間波動,正如他們所說,我們會思考:當最初的運動慾望最終佔上風或最終被相反的思想元素壓制時,那麼我們決定是否做出這個或那個自願的決定。 延遲或支持最終行動的思想對象稱為給定決定的理由或動機。

思考的過程是無限複雜的。 在它的每一刻,我們的意識都是一個極其複雜的動機,它們相互作用。 我們有點模糊地意識到這個複雜對象的整體性,現在它的某些部分,然後其他部分脫穎而出,這取決於我們注意力方向的變化和我們思想的“聯想流”。 但是,無論主導動機多麼尖銳地出現在我們面前,無論在它們的影響下運動放電的開始多麼接近,在背景中並形成我們所說的超越心理泛音的模糊意識的思想對象(見第十一章) ),只要我們猶豫不決,就延遲行動。 它可能會持續數週甚至數月,有時會佔據我們的腦海。

行動的動機,昨天才顯得如此鮮明和令人信服,今天已經顯得蒼白,缺乏活力。 但無論是今天還是明天,行動都不是由我們執行的。 有件事告訴我們,這一切並沒有起決定性的作用; 那些看似軟弱的動機會得到加強,而所謂的強烈動機將失去所有意義; 我們還沒有在動機之間達到最終的平衡,我們現在必須權衡它們而不偏向於任何一個,並儘可能耐心地等待最終決定在我們的腦海中成熟。 這種在未來可能出現的兩種選擇之間的波動類似於物質體在其彈性中的波動:體內存在內部張力,但沒有外部破裂。 這種狀態可以在身體和我們的意識中無限期地持續下去。 如果彈性的作用已經停止,如果大壩被破壞並且神經電流迅速穿透大腦皮層,則振盪停止並且出現解決方案。

果斷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表現出來。 我將嘗試對最典型的決定類型進行簡要描述,但我將描述僅從個人自我觀察中收集到的心理現象。 什麼因果關係,精神的或物質的,支配這些現象的問題將在下面討論。

五種主要類型的測定

威廉詹姆斯區分了五種主要類型的決心:理性的、隨機的、衝動的、個人的、意志堅強的。 見 →

絕不應否認或質疑諸如努力感覺這樣的心理現象的存在。 但在評估其重要性時,存在很大分歧。 精神因果的存在本身、自由意志問題和普遍決定論等重要問題的解決,與其意義的澄清有關。 鑑於此,我們需要特別仔細地檢查那些我們體驗到意志努力感的條件。

努力的感覺

當我說意識(或與之相關的神經過程)本質上是衝動的時,我應該補充說:具有足夠的強度。 意識狀態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們引起運動的能力。 實踐中某些感覺的強度無法引起明顯的運動,而另一些感覺的強度則需要可見的運動。 當我說“在實踐中”時,我的意思是“在普通條件下”。 這種情況可能是活動的習慣性停止,例如,doice far niente 的愉快感覺(無所事事的甜蜜感覺),這會導致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定程度的懶惰,這只能在一個人的幫助下克服。意志力的努力; 這就是先天惰性的感覺,即神經中樞施加的內部阻力的感覺,這種阻力在作用力達到一定程度的張力並且沒有超過它之前,無法進行放電。

這些條件在不同的人和同一個人的不同時間是不同的。 神經中樞的慣性可以增加或減少,因此,習慣性的動作延遲可以增加或減弱。 與此同時,一些思想和刺激過程的強度必須改變,某些聯想路徑或多或少地變得可穿越。 由此可見,為什麼在某些動機中喚起行動衝動的能力與其他動機相比如此多變。 當在正常情況下表現較弱的動機變得更強烈,而在正常情況下表現更強烈的動機開始表現更弱,那麼通常不費力地進行的行動,或通常不與勞動無關的行動,變得不可能或僅以付出努力為代價(如果在類似情況下完全承諾)。 這將在對努力感覺的更詳細分析中變得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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