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

作者:埃默里大學的 Frans BM de Waal。

資料來源:《心理學導論》一書。 作者 — RL Atkinson、RS Atkinson、EE Smith、DJ Boehm、S. Nolen-Hoeksema。 在VP Zinchenko的總編輯之下。 第 15 國際版,聖彼得堡,Prime Eurosign,2007 年。


​​​​​​​一個人再自私,在他的本性中,無疑有一些原則使他對別人的成功感興趣,別人的幸福對他來說是必要的,儘管他並沒有從這種情況中得到任何好處,除了快樂看到它。 (亞當·斯密(1759))

當 Lenny Skatnik 於 1982 年潛入冰冷的波托馬克以營救飛機失事受害者時,或者當荷蘭人在二戰期間庇護猶太家庭時,他們將自己的生命置於完全陌生的危險之中。 同樣,芝加哥布魯克菲爾德動物園的一隻大猩猩 Binti Jua 救出了一個昏倒並掉進圍欄裡的男孩,他做了沒有人教過她的動作。

像這樣的例子給人留下了持久的印象,主要是因為它們談到了對我們物種成員的好處。 但在研究同理心和道德的演變過程中,我發現了大量證據表明動物彼此關心,以及它們對他人不幸的反應,這讓我相信,生存有時不僅取決於打架的勝利,還取決於合作和善意(de Waal,1996)。 例如,在黑猩猩中,旁觀者通常會靠近攻擊的受害者並將手輕輕地放在她的肩膀上。

儘管有這些關懷的傾向,但生物學家經常將人類和其他動物描繪成完全自私的人。 這樣做的原因是理論上的:所有行為都被視為為了滿足個人自身的利益而發展起來的。 假設不能為其載體提供優勢的基因在自然選擇過程中被淘汰是合乎邏輯的。 但是,僅僅因為動物的行為是為了獲得利益而稱其為自私的,這是否正確?

當人們考慮為什麼動物此時此地以這種方式表現時,特定行為在數百萬年中進化的過程是無關緊要的。 動物只看到它們行動的直接結果,即使這些結果對它們來說也並不總是清楚的。 我們可能認為蜘蛛會織網捕捉蒼蠅,但這僅在功能層面上是正確的。 沒有證據表明蜘蛛對網絡的目的有任何想法。 換句話說,行為的目標並沒有說明它背後的動機。

直到最近,“利己主義”的概念才超越了它的原始含義,並被應用到了心理學之外。 雖然這個詞有時被視為自利的同義詞,但自私意味著滿足我們自己需求的意圖,即知道我們將作為特定行為的結果得到什麼。 藤蔓可以通過纏繞樹木為自己的利益服務,但由於植物沒有意圖和知識,它們不能自私,除非這個詞的隱喻意義。

查爾斯·達爾文從未將適應與個人目標混為一談,並認識到利他動機的存在。 他受到倫理學家和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的啟發。 關於利益的行為與自私動機所驅動的行為之間的差異存在如此多的爭議,以至於以強調自私作為經濟學指導原則而聞名的史密斯也寫了關於人類普遍的同情能力的文章。

這種能力的起源並不神秘。 所有發展合作的動物都表現出對群體的熱愛和互助的傾向。 這是社會生活的結果,動物在親密關係中幫助能夠報答恩惠的親戚和同伴。 因此,從生存的角度來看,幫助他人的願望從來都不是毫無意義的。 但這種渴望不再與直接的、聽起來像是進化論的結果相關聯,這使得它有可能在獎勵不太可能的情況下表現出來,例如當陌生人得到幫助時。

將任何行為稱為自私就像將地球上的所有生命都描述為轉換後的太陽能一樣。 這兩種說法都有一些共同的價值,但幾乎無法解釋我們在我們周圍看到的多樣性。 對一些動物來說,只有無情的競爭才有可能生存,對另一些動物來說,只有互助。 忽略這些相互衝突的關係的方法可能對進化生物學家有用,但它在心理學中沒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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