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他人的態度對我們有何影響?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於某人的信息,只需看看該人與他人的關係。 畢竟,我們越是尊重和愛自己,就越是用心呵護我們所愛的人。

看到另一個家暴的故事,有朋友氣憤地說:“我完全搞不懂他們腦子裡在想什麼! 怎麼可能一方面嘲諷這樣一個人,另一方面又忍了這麼久?! 這有點瘋狂。»

當我們遇到別人無法解釋的行為時,我們經常談論他們的精神錯亂或愚蠢。 很難穿透別人的意識,如果你自己不表現得像你不理解的那樣,剩下的就是聳聳肩感到困惑。 或者仍然嘗試借助邏輯和您自己的經驗來找到答案:為什麼?

在這些探索中,人們可以依靠心理學家和哲學家很久以前發現的原則:在與他人交流時,我們不能超越與自己的關係水平。

受害者有她自己的內心暴君,恐嚇她,剝奪她自尊的權利。

換句話說,我們如何對待他人表明我們如何對待自己。 經常羞辱別人的人,也會為自己感到羞恥。 向別人傾吐仇恨的人,就是在仇恨自己。

有一個眾所周知的悖論:許多恐嚇家人的丈夫和妻子認為他們根本不是強大的侵略者,而是他們折磨的人的不幸受害者。 這怎麼可能?

事實是,在這些暴君的內心深處,已經有一個內在的暴君,而他完全無意識地嘲笑著他們人格中可以被意識接觸到的那部分。 他們看不到這個內心的暴君,他是不可接近的(就像我們沒有鏡子就看不到我們的外表一樣),他們將這個形象投射到附近的人身上。

但受害者也有她內心的暴君,恐嚇她,剝奪她自尊的權利。 她看不到自己的價值,因此與真正的外部暴君的關係變得比個人幸福更重要。

我們犧牲自己越多,我們對他人的要求就越多。

“對自己如此,對他人也是如此”的規則在積極的意義上是正確的。 照顧好自己開始照顧別人。 通過尊重我們自己的需要和需要,我們學會了尊重他人。

如果我們拒絕照顧自己,將自己完全奉獻給他人,那麼我們也將剝奪周圍的人在沒有我們的情況下照顧自己的權利。 “小心勒死”和“做好事”的願望就是這樣產生的。 我們犧牲自己越多,我們對他人的要求就越多。

所以如果我想了解另一個人的內心世界,我會看看他是如何對待別人的。

如果我想在自己身上看到一些東西,我會注意我與其他人的相處方式。 如果對人不好,那似乎是我首先對自己做“壞事”。 因為與他人交流的水平主要取決於與自己交流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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