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

阿圖爾·彼得羅夫斯基。 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來看人格發展的問題。 來源 http://psylib.org.ua/books/petya01/txt14.htm

有必要區分人格發展的適當心理學方法和基於它的年齡階段的分期,以及在個體發育階段始終隔離社會決定的人格形成任務的適當教育方法。

其中第一個重點是心理學研究在相應的特定歷史條件下的年齡發展階段真正揭示了什麼,在有目的的教育影響的條件下,什麼是(“此時此地”)以及發展中的人格可以是什麼。 二是人格應該怎樣塑造,怎樣才能滿足這個年齡段社會對它的一切要求。 第二種適當的教學方法使建立活動的層次結構成為可能,在個體發生的連續變化階段,這些活動應該作為成功解決教育和養育問題的主導活動。 這種方法的價值不能被高估。 同時,存在混合兩種方法的危險,在某些情況下,這可能導致實際替換為期望的。 我們得到的印像是,純粹的術語誤解在這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人格形成”一詞有雙重含義: 1)“人格形成”是它的發展、過程和結果; 2)“人格的形成”作為有目的的/20/教育(如果我可以這麼說,“塑造”、“塑造”、“設計”、“塑造”等)。 不用說,例如,如果說“對社會有用的活動”是青少年人格形成的主導活動,那麼這對應於“形成”一詞的第二個(實際上是教育學的)含義。

在所謂的形成性心理教學實驗中,教師和心理學家的立場是結合在一起的。 但是,不應抹去心理學家作為教師應該形成什麼和如何形成(人格設計)(如您所知,教育目標不是由心理學,而是由社會設定)與教師作為教師之間的區別。心理學家應該進行調查,找出由於教學影響而在發展中的人格結構中發生了什麼以及變成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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