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恨不只是完成……對於被理解為侮辱的事件,為了向犯罪者施加壓力,我們會激怒(抗議、指責、攻擊)。 如果直接攻擊的可能性被關閉(由於不可能或被恐懼阻止),那麼:
- 為了吸引註意力,我們開始痛苦(悲傷或煩惱),我們開始傷害自己。
- 累積的攻擊性在身體內部發生,在衝突期間發生對個體生存有用但對其健康有害的生理過程。
總:作為一種獨立的感覺,沒有怨恨的感覺。 在“怨恨”(“冒犯”)的背後,要么是純粹的憤怒,要么是憤怒(憤怒)、恐懼和煩惱的混合。
怨恨是一種複雜的非基本情緒,源於未表達的憤怒。
怨恨的感覺何時以及有多強烈?
對自己產生怨恨的人會產生怨恨的感覺——冒犯了自己。
由於習慣和渴望被冒犯,一個人在任何事情上都會被冒犯(冒犯自己)。
怨恨往往源於文盲的憤怒工作。 “像我這樣聰明成熟的人,有沒有被冒犯?” ——這句話很弱,無法應對憤怒,如果我繼續憤怒,那我就是不聰明,不成熟……或者:“他不值得我被他得罪!” - 相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