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

我們的決定可以在我們認為我們已經做出之前的幾秒鐘內預測出來。 如果我們的選擇真的可以提前預測,我們真的就沒有意誌了嗎? 事情沒那麼簡單。 畢竟,真正的自由意志是可能的,滿足第二級的慾望。

許多哲學家認為,擁有自由意志意味著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充當自己決定的發起者並能夠將這些決定付諸實踐。 我想引用兩個實驗的數據,如果不能推翻,那麼至少可以動搖我們自己的自由觀念,這種觀念早已根深蒂固。

第一個實驗是由美國心理學家本傑明·利貝特在四分之一個多世紀前構思和建立的。 志願者被要求做一個簡單的動作(比如舉起一根手指),只要他們願意。 記錄了在他們的有機體中發生的過程:肌肉運動,以及大腦運動部分之前的過程。 受試者面前是一個帶箭頭的刻度盤。 在他們決定舉起手指的那一刻,他們必須記住箭頭所在的位置。

首先,大腦的運動部分會被激活,然後才會出現有意識的選擇。

實驗結果引起轟動。 它們破壞了我們對自由意志如何運作的直覺。 在我們看來,首先我們做出有意識的決定(例如,舉起一根手指),然後它被傳遞到負責我們運動反應的大腦部分。 後者驅動我們的肌肉:手指抬起。

在 Libet 實驗期間獲得的數據表明,這樣的方案行不通。 事實證明,大腦運動部分的激活首先發生,然後才會出現有意識的選擇。 也就是說,一個人的行為不是他“自由”有意識決定的結果,而是由大腦中的客觀神經過程預先確定的,這種過程甚至在他們的意識階段之前就已經發生了。

意識階段伴隨著這樣的錯覺,即這些行為的發起者是主體自己。 用木偶戲來比喻,我們就像是一個機械裝置顛倒的半木偶,在他們的行動中體驗到自由意志的幻覺。

XNUMX世紀初,在神經科學家John-Dylan Haynes和Chun Siong Sun的領導下,在德國進行了一系列更奇特的實驗。 受試者被要求在任何方便的時候按下遙控器上的一個按鈕,遙控器在他們的左右手上。 與此同時,他們面前的顯示器上出現了字母。 當他們決定按下按鈕時,受試者必須記住屏幕上出現了哪個字母。

使用斷層掃描儀記錄大腦的神經元活動。 根據斷層掃描數據,科學家們創建了一個程序,可以預測一個人會選擇哪個按鈕。 該程序能夠預測受試者未來的選擇,平均在他們做出選擇之前 6-10 秒! 獲得的數據對那些落後於人有自由意志這一論點的科學家和哲學家來說是一個真正的震驚。

自由意誌有點像一場夢。 當你睡覺時,你並不總是在做夢

那麼我們是否自由? 我的立場是:我們沒有自由意志的結論不是基於我們沒有自由意志的證據,而是基於對“自由意志”和“行動自由”概念的混淆。 我的論點是,心理學家和神經科學家進行的實驗是關於行動自由的實驗,而不是關於自由意志的實驗。

自由意志總是與反思相關聯。 美國哲學家哈里·法蘭克福稱之為“二階慾望”。 第一階慾望是我們與特定事物相關的直接慾望,第二階慾望是間接慾望,它們可以稱為關於慾望的慾望。 我會用一個例子來解釋。

我已經有 15 年的煙癮了。 在我生命中的這一點上,我有一個首要的願望——吸煙的願望。 同時,我也體驗到了二階慾望。 即:我希望我不想吸煙。 所以我想戒菸。

當我們實現一階慾望時,這是一種自由行動。 我的行動很自由,我應該抽什麼——香煙、雪茄或小雪茄。 當第二階的願望實現時,自由意志就發生了。 當我戒菸時,也就是當我意識到我的二階慾望時,那是一種自由意志的行為。

作為一名哲學家,我認為現代神經科學的數據並不能證明我們沒有行動自由和自由意志。 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自動獲得了自由意志。 自由意志的問題不僅僅是一個理論上的問題。 這是我們每個人的個人選擇問題。

自由意誌有點像一場夢。 當你睡覺時,你並不總是在做夢。 同樣地,當你清醒時,你並不總是自由意志。 但如果你根本不使用你的自由意志,那你就睡著了。

你想自由嗎? 然後用反思,以二階慾望為導向,分析你的動機,思考你使用的概念,思考清楚,你將有更好的機會生活在一個人不僅有行動自由的世界裡,但也是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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