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羔羊

每個人都習慣於基督是好牧人和上帝的羔羊的形象,但逾越節的羔羊給素食基督徒帶來了問題。 最後的晚餐是基督和使徒吃羊肉的逾越節晚餐嗎? 

對觀福音書(前三本)報導最後的晚餐發生在復活節之夜; 這意味著耶穌和他的門徒吃了逾越節的羔羊(太 26:17,馬克。 16:16,路。 22:13)。 然而,約翰聲稱晚餐發生在更早的時候:“在逾越節之前,耶穌知道他從這個世界到父的時間已經過去,……從晚餐中起來,脫下他的外衣, ,拿一條毛巾,束上腰”(Jn. 13:1—4)。 如果事件的順序不同,那麼最後的晚餐就不可能是逾越節的晚餐。 英國歷史學家杰弗裡·陸克文(Geoffrey Rudd)在他的優秀著作《為什麼為了食物而殺人? 為逾越節羔羊之謎提供以下解決方案:最後的晚餐發生在星期四,即受難日——次日,星期五。 然而,根據猶太人的記載,這兩件事都發生在同一天,因為猶太人認為新一天的開始是前一天的日落。 當然,這會影響整個年表。 在他的福音書第 XNUMX 章中,約翰報告說釘十字架發生在復活節的準備日,即星期四。 後來,在第 7 節中,他說耶穌的身體沒有留在十字架上,因為「那安息日是大日子」。換句話說,就是受難後前一天(週五)日落時的安息日復活節晚餐。 儘管前三卷福音書與約翰的版本相矛盾,大多數聖經學者認為約翰的版本是對事件的準確描述,但這些版本在其他地方相互印證。 例如,《馬太福音》(26:5)中說,祭司決定不在節期殺害耶穌,「免得百姓造反」。另一方面,馬太不斷地說最後的晚餐和受難是在逾越節那天發生的。 此外,應該注意的是,根據塔木德的習俗,在復活節的第一個,最神聖的日子,禁止進行法律訴訟和處決罪犯。 由於逾越節和安息日一樣神聖,所以猶太人在那天沒有攜帶武器(可 14:43, 47)並且不被允許購買裹屍布和藥草用於埋葬(Mk. 15:46,路加福音 23:56)。 最後,門徒們匆忙埋葬耶穌的原因是他們渴望在逾越節開始之前將屍體從十字架上移開(可 15:42,46)。 沒有提到羔羊是很重要的:它從未與最後的晚餐有關。 聖經歷史學家 J. A. 格萊茲認為,透過用麵包和酒取代血肉,耶穌預示著神與人之間的新結合,「與祂所有的創造物真正的和解」。如果基督吃過肉,他就會用羔羊而不是麵包來象徵主的愛,上帝的羔羊奉主的名,用自己的死為世人贖罪。 所有證據都表明,最後的晚餐不是與不變的羔羊一起吃的逾越節晚餐,而是基督與他心愛的門徒分享的“告別餐”。 已故牛津主教查爾斯·戈爾證實了這一點:“我們承認約翰正確地糾正了馬克關於最後的晚餐的話。 這不是傳統的複活節晚餐,而是告別晚餐,是他與門徒的最後一次晚餐。 沒有一個關於這頓晚餐的故事提到逾越節餐的儀式”(“《聖經新評註》,第 XNUMX 章)。 在早期基督教文本的直譯中,沒有一處地方接受或鼓勵吃肉。 後來的基督徒為吃肉而發明的大多數藉口都是基於誤譯。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