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
被愛的權利
有時回憶一下顯而易見的事情是件好事。 被愛、被保護、被陪伴,是孩子的權利,也是父母的義務。 Baby從出生起就擁有姓名權和國籍權。 然後,不可能在孩子自己之間實行任何歧視,無論是女孩和男孩之間,還是所謂的“正常”兒童和殘疾兒童之間。
《兒童權利國際公約》也希望保持家庭聯繫。 除非法院做出的決定是為了孩子的利益,否則它不打算將孩子與父母分開。 該公約的簽署國也在努力促進父母和子女的團聚。 而且,如果孩子沒有家人,法律規定了替代照料,並規定了收養程序。
不濫用!
當兒童處於危險之中時,可以採取立法、行政、社會和教育措施來確保他的安全。
國際兒童權利公約 保護年輕人和老年人免受:
– 身體(打擊、創傷等)和精神(侮辱、羞辱、威脅、邊緣化等)的暴行;
– 忽視(缺乏照料、衛生、舒適、教育、不良飲食等);
– 暴力;
– 遺棄;
- 撿起 ;
– 剝削和性暴力(強姦、觸摸、賣淫);
– 他們參與毒品的生產、販運和非法使用;
– 可能損害他們的教育、健康或福祉的工作。
面對虐待,您並不孤單! 協會可以幫助你。 他們會傾聽您的聲音、指導您並為您提供建議: 童年與分享 2-4、城市家具 75011 巴黎 - 法國 免費電話:0800 05 1234(免費電話) 電話。 : 01 55 25 65 65 contact@enfance-et-partage.org http://www.enfance-et-partage.com/index.htm 協會“孩子的聲音” 救助困境兒童協會聯合會 76, rue du Faubourg Saint-Denis 街 75010 巴黎 - 法國 電話。 : 01 40 22 04 22 info@lavoixdelenfant.org http://www.lavoixdelenfant.org 藍色兒童協會 - 被虐待的童年 86/90,維克多雨果街 93170 手袋 電話。 : 01 55 86 17 57 http://www.enfantbleu.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