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

兒童權利

 

被愛的權利

有時回憶一下顯而易見的事情是件好事。 被愛、被保護、被陪伴,是孩子的權利,也是父母的義務。 Baby從出生起就擁有姓名權和國籍權。 然後,不可能在孩子自己之間實行任何歧視,無論是女孩和男孩之間,還是所謂的“正常”兒童和殘疾兒童之間。

《兒童權利國際公約》也希望保持家庭聯繫。 除非法院做出的決定是為了孩子的利益,否則它不打算將孩子與父母分開。 該公約的簽署國也在努力促進父母和子女的團聚。 而且,如果孩子沒有家人,法律規定了替代照料,並規定了收養程序。

不濫用!

當兒童處於危險之中時,可以採取立法、行政、社會和教育措施來確保他的安全。

國際兒童權利公約 保護年輕人和老年人免受:

– 身體(打擊、創傷等)和精神(侮辱、羞辱、威脅、邊緣化等)的暴行;

– 忽視(缺乏照料、衛生、舒適、教育、不良飲食等);

– 暴力;

– 遺棄;

- 撿起 ;

– 剝削和性暴力(強姦、觸摸、賣淫);

– 他們參與毒品的生產、販運和非法使用;

– 可能損害他們的教育、健康或福祉的工作。

面對虐待,您並不孤單!

協會可以幫助你。 他們會傾聽您的聲音、指導您並為您提供建議:

童年與分享

2-4、城市家具

75011 巴黎 - 法國

免費電話:0800 05 1234(免費電話)

電話。 : 01 55 25 65 65

contact@enfance-et-partage.org

http://www.enfance-et-partage.com/index.htm

協會“孩子的聲音”

救助困境兒童協會聯合會

76, rue du Faubourg Saint-Denis 街

75010 巴黎 - 法國

電話。 : 01 40 22 04 22

info@lavoixdelenfant.org

http://www.lavoixdelenfant.org

藍色兒童協會 - 被虐待的童年

86/90,維克多雨果街

93170 手袋

電話。 : 01 55 86 17 57

http://www.enfantble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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