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

自愛是善意和尊重的源泉。 如果這些感覺還不夠,關係就會變得專製或按照“受害者-迫害者”類型建立。 如果我不愛自己,那麼我將無法愛另一個人,因為我只會為一件事而努力——被愛自己。

我將不得不要求“補充”或放棄對​​方的感覺,因為我仍然沒有足夠的感覺。 無論如何,我很難給予一些東西:如果不愛自己,我認為我不能給予任何有價值和有趣的東西給別人。

不愛自己的,先利用,再破壞對方的信任。 “愛的提供者”變得尷尬,他開始懷疑並最終厭倦了證明自己的感受。 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你不能給別人他只能給自己的東西——對自己的愛。

不愛自己的人常常會不自覺地質疑他人的感受:“他為什麼需要我這樣的無足輕重的人? 所以他比我還差!» 缺乏自愛也可能表現為近乎狂躁的奉獻,對愛的痴迷。 但這種痴迷掩蓋了一種永不滿足的被愛的需要。

所以,一位女士告訴我她是如何遭受……她丈夫不斷的愛的宣言! 他們身上隱藏著一種心理虐待,使他們關係中可能有好處的一切都化為烏有。 與丈夫分手後,她減掉了之前獲得的 20 公斤,無意識地試圖保護自己免受他的恐嚇告白。

我值得被尊重,所以我值得被愛

別人的愛永遠無法彌補我們對自己的愛的缺失。 彷彿在某人的愛的掩護下,你可以隱藏你的恐懼和焦慮! 當一個人不愛自己時,他渴望絕對的、無條件的愛,並要求他的伴侶向他提供越來越多的證據來證明他的感受。

一個男人告訴我他的女朋友,她用感情折磨他,試探這段關係的力量。 這個女人似乎一直在問他,“如果你不信任我,即使我對你不好,你還會愛我嗎?” 沒有莊嚴態度的愛不能塑造一個人,也不能滿足他的需要。

我自己是一個最喜歡的孩子,我母親的寶貝。 但她通過命令、勒索和威脅與我建立了關係,這讓我無法學會信任、仁慈和自愛。 儘管我媽媽很崇拜我,但我並不愛自己。 九歲時,我病倒了,不得不在療養院接受治療。 在那裡,我遇到了一位護士(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給了我一種奇妙的感覺:我很有價值——就像我一樣。 我值得尊重,這意味著我值得被愛。

在治療過程中,幫助改變自己看法的不是治療師的愛,而是他提供的關係的質量。 這是一種基於善意和傾聽能力的關係。

這就是為什麼我不厭其煩地重複:我們能給孩子最好的禮物,與其說是愛他,不如說是教他愛自己。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