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倦

困倦

嗜睡是如何定義的?

困倦是一種導致強烈想睡覺的症狀。 當它發生在晚上或就寢時間或下午的凌晨時,這是正常的“生理性”。 如果發生在白天,則稱為白天嗜睡。 雖然困倦會影響任何人,尤其是在疲倦時、一夜糟糕的睡眠後或剛吃完一頓大餐時,但如果每天重複,就會變得異常,干擾注意力,干擾日常活動。

它可以揭示病理的存在,因此必須是醫療諮詢的主題。

困倦是一種常見症狀:研究估計,它影響了大約 5% 到 10% 的成年人(強烈,15%“輕度”)。 它在青春期和老年人中很常見。

嗜睡的原因有哪些?

按理說,困倦可能只是與睡眠不足有關,尤其是在青少年中。 我們知道他們的睡眠不足以滿足他們的需要,而且白天嗜睡在這個年齡段很常見。

除了可能影響每個人的異常情況(糟糕的夜晚、時差、睡眠不足等)之外,困倦可能與幾種睡眠病症有關:

  • 相位延遲和慢性睡眠不足:這是一種慢性睡眠不足或內部時鐘紊亂,會“改變”睡眠階段(這在青少年中很常見)
  • 睡眠障礙,如打鼾和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這是困倦的最常見原因(睡眠不足後)。 這種綜合徵表現為夜間無意識呼吸“暫停”,通過不斷中斷休息週期來損害睡眠質量。
  • 中樞性睡眠過多(伴有或不伴有猝倒的發作性睡病):它們最常見的原因是大腦中某些神經元的退化導致睡眠發作,伴有或不伴有猝倒,即肌肉張力突然喪失。 這是一種罕見的疾病。
  • 由於服用藥物引起的嗜睡:幾種藥物和藥物可引起過度嗜睡,特別是鎮靜催眠藥、抗焦慮藥、安非他明、阿片類藥物、酒精、可卡因。

其他疾病也可能與嗜睡有關:

  • 精神疾病,如抑鬱症或雙相情感障礙
  • 肥胖或超重
  • 糖尿病
  • 其他:神經退行性疾​​病、中風、腦腫瘤、頭部外傷、錐蟲病(昏睡病)等。

懷孕,尤其是在懷孕的前三個月,也會導致無法抑制的疲勞和白天的困倦。

嗜睡的後果是什麼?

過度嗜睡的後果是多重的,而且可能很嚴重。 困倦確實會危及生命:它甚至是致命道路事故的主要原因,據信佔道路事故總數的 20%(在法國)。

在專業或學校方面,白天嗜睡會導致注意力不集中,但也會增加工作事故的風險,損害認知功能,增加曠工和降低績效。

社會和家庭後果也不應忽視:因此,診斷困倦(受影響的人並不總是自發地諮詢醫生)並找出原因至關重要。

出現困倦的解決方法是什麼?

要實施的解決方案顯然取決於原因。 當困倦是由於疲勞或睡眠不足時,恢復規律的就寢時間並嘗試每晚獲得充足的睡眠是很重要的。

當困倦反映了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的存在時,將提出幾種解決方案,尤其是在夜間佩戴呼吸面罩以防止呼吸暫停。 如有必要,應考慮減輕體重:它通常會減輕症狀並降低與呼吸暫停相關的心血管風險。

如果出現藥物引起的困倦,則需要停藥或減少劑量。 通常需要醫療幫助來做到這一點。

最後,當嗜睡是由神經或全身病理引起時,適當的管理通常可以減輕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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