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內駕駛員反光背心
車內駕駛員反光背心:關於遵守駕駛員新規的三個幼稚問題

18 年 2018 月 XNUMX 日,對 SDA 進行了修訂。 夜間或在道路或路邊的能見度有限的情況下,被迫在人口稠密地區外的道路上停車的司機必須穿著帶有反光材料條紋的夾克、背心或斗篷背心。 該創新適用於所有駕駛員,不區分摩托車手和駕車者。

1.衣服上應該有什麼條紋?

司機應該怎麼做——跑到最近的汽車商店或超市,買第一件遇到的條紋背心? 不要著急! 您需要購買,但無論如何都不需要。 根據更新的交通規則,司機必須穿著符合 GOST 12.4.281-2014 要求的條紋夾克、背心或斗篷。 即:

  • 反光條的寬度至少為50毫米;
  • 背心和夾克都必須有兩條這樣的反光條紋,水平位於軀幹上; 下部條帶應位於距產品底部至少 50 毫米的距離,而上部條帶應位於距底部至少 50 毫米的距離;
  • 另外兩條反光條應該從前面的上部水平條開始,然後再到頂部,然後穿過肩膀到後面,再到後面的相同水平條 - 兩側(在兩個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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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什麼威脅不遵守此規則?

車外——所有行人。 出於某種原因,司機不會因新的違規行為受到處罰。 比如加速到20公里/小時。 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忽略該規則。 現在對司機規定的要求自 2017 年起對行人生效。但行人在夜間或在沒有反光背心的情況下發現自己在行車道或鄉間小路邊上或在能見度有限的情況下被罰款 500 盧布。

只要下車或下摩托車,雙腳踩在馬路上,就會自動變成行人。 在沒有與 GOST 對應的彈藥的情況下,您可能會放棄五百盧布。

3. 為什麼需要它?

在引入行人規則後,2017 年的六個月內,夜間道路上發生的汽車與人碰撞事故比去年同期減少了 10,2%。

內政部將這些積極的變化歸功於一項創新,使司機能夠更好地看到那些在路邊行駛的人。 然而,與歐洲國家或鄰國白俄羅斯不同,我們仍然很少看到我們的同胞在路上自稱“螢火蟲”。 儘管在同一個波羅的海國家,穿螢火蟲的做法幾乎無處不在,不僅在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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