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動物並“愛”它們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我們不吃捕食者的肉,但相反,我們將它們的行為作為模型,正如盧梭正確指出的那樣。. 即使是最真誠的動物愛好者有時也會毫不猶豫地吃掉他們四足或羽毛寵物的肉。 著名的動物行為學家 Konrad Lorenz 說,他從小就對動物很著迷,家裡總是養著各種各樣的寵物。 與此同時,他已經在他的《人遇見狗》一書的第一頁上坦白道:

“今天早餐我吃了一些烤麵包和香腸。 香腸和炸麵包的脂肪都屬於同一隻豬,我知道它是一隻可愛的小豬。 當它發展到這個階段後,為了避免與我的良心發生衝突,我千方百計避免與這只動物進一步交流。 如果我必須自己殺死它們,我可能永遠拒絕吃那些處於進化階段的生物的肉,這些生物超過魚類或最多是青蛙。 當然,不得不承認,這不過是赤裸裸的虛偽——以這種方式嘗試 放棄對所犯謀殺罪的道德責任……«

作者是如何嘗試的 證明他對他明確而準確地定義為謀殺的行為缺乏道德責任? “部分解釋一個人在這種情況下的行為的考慮是,他不受與所討論動物的任何表面上的協議或合同的約束,這將提供與被俘虜的敵人應得的不同待遇要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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